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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19]5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学校现行学生荣誉体系名称,现就2021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被评选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不再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比例,数学学院研究生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7人,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2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研究生在历年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山东大学本科生学业奖一等、二等(2016级学生获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一等、二等)或其他相当奖项,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所有申请同学(包括申请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电子版)、《2021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纸质版)。

电子版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初选人员名单,请打包以**年级硕士/博士+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sxyjs@sdu.edu.cn,纸质版成绩单请提交至知新楼B座903。

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周二)上午10点。

四、有关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x

附件2:2021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

原通知链接为http://oatest.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3c3c59d2-e363-461b-b951-d199333d2b75

山东大学数学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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