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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授二级岗位调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2-17   点击数:

  现接到学校通知,教授二级的申报条件放宽到《山东大学教授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将一览表、审批表和有关奖项、论文的原始材料以及论文检索报告等材料下周一21日上午10:00之前交穆允军处。

     附:   
 
 
  山东大学教授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基础学部)
 

岗位级别 年资 竞岗要求 必备条件 必备条件
教授二级岗 任教授职务12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一项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为本学科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和贡献。
3.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
4.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1.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首位获奖人;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含973计划、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或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累计300万元以上。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我校聘任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一级学会第一负责人;或国际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4.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第一获奖人(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5.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SCI论文20篇及以上,并累计影响因子30及以上(或SCI他引100次以上);或数学学科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SCI论文20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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