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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选课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9-28   点击数:

数学学院选课公告

 

1、选课,遵照本科生院每学期发布的《本科生选课通知》、《本科生退补选的通知》,完全遵照执行,严格执行。

2.、转专业学生,需要补修,且时间冲突,选不上的课程,且总学分不超过35学分。提交选课申请,到数学院教务。

3.、休学后复学的学生,需要重修,且时间冲突,选不上的课程,且总学分不超过35学分。提交选课申请,到数学院教务。

4、交流生,需要重修,且时间冲突,选不上的课程,且总学分不超过35学分。提交选课申请,到数学院教务。

5、学籍异动(泰山学堂转回)学生,需要重修,且时间冲突,选不上的课程,且总学分不超过35学分。提交选课申请,到数学院教务。

6、因自己的个人原因(如忘选、漏选、错选、多选等原因),学院一律不予处理。

提示:

1、所选课程“课程号”应与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号”,完全一致,成绩才能自动覆盖。

2、《数学学院选课申请表》下载路径:山东大学主页—学院总览—数学学院—本科生教育—表格下载—《数学学院选课申请表》。

再次再次提醒各位同学:

1、请按本科生院下发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课(一周的选课时间非常充裕)。在规定时间内,请仔细检查课程,一定确保所选课程无误。

2、务必仔细阅读本科生院下发的每一条通知,本科生院下发的通知,学院不再重复通知。

3、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实行学生选课,自主负责制。学生自主选课,自主负责。

4、学生不选课,不能参加考试(不选课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上一条:毕业生重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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