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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五至十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6-21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您们好!

学校下达了《山东大学关于教师五至十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附后,要求各单位确定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聘用人选,教师各级岗位聘用人员(含二至四级)填写《山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批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表为入档材料,请手填,其中系列填教师,现岗位填教学科研。

1、教授二至四级岗的老师(包括2006年7月以后退休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中相应审批表。按山大人字【2008】50号文,教授四级岗位设置聘用:未聘用到教授二、三级岗位的我校在职教授,由各单位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组审核后确定为教授四级岗位拟聘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聘用。

2、副教授、讲师(包括2006年7月以后退休的老师)申报评审安排:

(1)申报
请参照附件中的《山东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讲师首聘评审条件》,填写四级及以下审批表和副教授/讲师一览表,将一览表A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math@sdu.edu.cn。
一览表要求:正反面复印,不加附页;表中科研项目非本人主持的请注明项目负责人;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交原件审核;论文SCI、EI收录情况从学校图书馆中查询打印,交原件审核。
(2)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3)公示
(4)7月1日前上报材料。

交材料时间、地点:请于6月26日下午4:00之前交数303室,电话63198

2008.06.20

附:山东大学关于教师五至十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研究,对各单位组织开展教师五至十二级岗的申报、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全部设在学院及研究机构。在学校机关、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凡申请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评审的,应符合学院(研究机构)相关岗位申报评审条件,并向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申报。学校在测算各单位教师各级岗位数额时会将其纳入分配岗位的基数。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岗位申报组织工作,通知每一位相关人员按时申报。

  2、岗位数额
  学校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8])50号)规定的原则测算并下达各单位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数额。其中,2006年7月1日以来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计入各级职务人数,目前正在进行的2007年职聘工作拟聘人员亦计入各单位各级职务人数。

  3、申报条件
  各单位制定具体设岗申报评审条件除满足学校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原则上现职副教授申报教师五级岗位任职需满四年,申报教师六级岗位任职需满两年,其中申请教师五级岗位的副教授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果应不低于本单位目前副教授职务的任职条件;现职讲师申报教师八级岗位任现职需满四年,申报教师九级岗位任职需满两年,其中申请教师八级岗位的讲师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果应不低于本单位目前讲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岗位评审工作中,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以基础课教学为主的学科,在兼顾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的同时,应着重考核聘用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和效果;其他学科在兼顾教学质量的同时,应着重考核其取得的科研成绩以及为学科发展做出的贡献。

  4、申报评审
  各单位按照学校批复的相应岗位申报评审条件,在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数额内,组织本单位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的申报、评审工作,确定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聘用。

  5、时间安排
  (1)各单位请于7月1日前确定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填写《山东大学教师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含二至四级),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邵馆320房间,电子版发至zpb@sdu.edu.cn。
  (2)教师各级岗位聘用人员,需填写《山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批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08年7月1日前报邵馆320房间。

  附件:
数学学院副教授____级岗位首聘评审情况一览表.doc
     

                  山东大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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